AI伪造名人声音带货侵权 商家被判赔12万

AI资讯3周前发布 ainav
20 0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一起涉及AI”深度伪造”技术侵害名人声音权益的案件作出判决。该案件中,商家未经授权使用知名教育工作者李某某的声音进行带货宣传,最终被判令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在审理中明确指出,只要AI合成的声音具有可识别性,并与权利人本人的声音特征高度一致,就可以认定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本案中,涉案视频中的AI合成声音在音色、语调等方面与李某某本人的声音极为相似,普通公众足以将其与李某某建立直接关联。商家未经允许使用这种技术制作宣传内容,已构成对他人肖像权和声音权的侵权。

AI伪造名人声音带货侵权 商家被判赔12万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某系教育、育儿领域的知名人士。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委托网络达人发布带货视频,利用原告的公开演讲内容和AI合成声音为其销售的家庭教育类图书引流。

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使其人格形象与商业宣传产生不当关联,误导公众认为其为涉案图书的代言人,损害了其肖像权和声音权。被告作为图书销售者,与带货主播构成委托关系,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被告辩称:其并非视频制作者,原告作为公众人物应具有容忍义务,且涉案视频推广的书籍均为优质出版物,未对其造成实际损失。

法院裁判要点:

关于AI声音识别问题:涉案视频使用了原告的真实肖像和高度近似的AI合成声音,结合原告的公众知名度,普通观众能够将该声音与其本人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因此,这种声音利用行为已落入原告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

关于被告责任认定:被告与带货主播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共同参与涉案视频的制作和发布,并从中获取收益。作为具备审查能力的经营者,被告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主观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12万元。其他诉讼请求因缺乏事实依据未获支持。

一审判决现已生效,被告已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