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某法院裁定AI生成的图像享有版权并予以赔偿支持

AI资讯1个月前发布 ain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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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王某专注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创作工作。去年五月份,她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一张利用“奇域AI”应用程序制作的艺术作品图片,该帖子获得了显著的关注度——3.5万个赞、超过6000次收藏以及近660条评论。同年5月26日,王某成功获取了由BluSea青鸾印平台颁发的作品注册证书。

同年六月,王某注意到武汉一家科技公司在另一个社交平台上发布了关于AI绘画训练营的广告,并使用了与她的AI创作作品相同的图像。“尽管这些图像由AI生成,但它们需要创作者事先构想画面内容,并通过不断调整关键词来实现预期效果。”她主张,该科技公司侵犯了她对相关图片享有的著作权。

据主审法官阐述,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规,作品指的是在文学、艺术和技术范畴中展现出独特创新,并且能够通过具体方式呈现出来的智慧创造物。法律保护的是这些带有原创性质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抽象的思想或构思。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王某利用软件生成的相关图像与传统照片或绘画作品类似,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独特性,并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判决文件所述,这些图像体现了王某的独特构思、创作技巧和审美偏好,凝聚了其个人智慧结晶及创造性表达。武汉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便将上述图片用作网络推广宣传材料的行为被判定侵犯了王某对于该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该公司需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并且法院裁定其应向王某支付共计4000元作为经济补偿和合理费用的赔偿。

在首次裁决公布之后,两方都没有选择上诉,因此该裁决现已正式生效。

近来,随着ChatGPT、DeepSeek等人工智能应用的迅速流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这些技术。然而,在该领域内涉及AI创作内容的知识产权争议仍是一个新兴问题,并且在本省尚未广泛出现相关案例。“本次裁决确认了当满足特定条件时,由AIGC生成的内容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事实,并指出具有原创性的图片作品如果通过AIGC生成,则应被视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这为未来评估类似内容的版权状况提供了指导。”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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