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及国家邮政局共同发布了《关于”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交科技发〔2025〕9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设定了”人工智能+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到2027年,人工智能技术将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典型应用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体系将实现落地部署,并推广应用一批智能体,同时建成一批具有标志性的创新工程项目;到2030年,人工智能技术将深度融合于交通运输行业,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将全面铺开,关键核心技术将实现自主可控,总体发展水平将达到世界领先行列。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主要部署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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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加大关键技术供给。文件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开展应用技术攻关、加快智能产品研发创新、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模型。这些举措旨在聚焦行业发展的共性需求与前沿领域,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为人工智能的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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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速创新场景赋能。充分发挥行业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实施意见》从多个重点领域部署了七项重点任务,包括组合辅助驾驶、智能铁路、智慧航运、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能建养以及联程联运与智慧物流等。这些任务将以场景创新为引领,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形成点面结合、整体提升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人工智能的应用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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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加强核心要素保障。文件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优化算力供给能力、加快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动泛在网络设施建设。这些措施将因地制宜地强化算力保障,构建覆盖多模态、多场景的交通运输大数据资源体系,并打造天地一体、云网融合的交通数据传输网络,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高速、可靠且安全的支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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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文件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提升产业生态孵化能力、完善人工智能治理机制、加快形成人才聚集效应。这些举措将充分发挥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速人工智能技术的成果转化,并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创新的良好环境。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建立交通运输人工智能协调发展的机制、加大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合规管理、完善伦理审查规则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以及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等。